实验室装修施工中对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要求
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一般要求
- 实验室建筑由实验区、辅助区、公用设施区等组成。建筑设计应合理安排各类分区用房,做到功能分区明确、交通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 多个实验室组合的实验室建筑可采用单通道设计、双通道设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
- 实验室结构形式宜优先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结构,其结构选型及荷载取值应具有适用性、通用性和灵活性,能满足实验室后续发展改造扩建的需要。
- 涉及放射性、污染性和导致人身危害等特殊要求的实验用房,其建筑布局、维护结构、装饰装修应满足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
- 需定期清洗、消毒或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其地面、墙面和顶棚应为整体式防水防尘构造。室内应减少突出的建筑构配件及明露管道。墙面与墙面之间,墙面与地面之间、墙面与顶棚之间宜做成半径不小于0.05 m 的半圆角。
- 实验用房的内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和装配式构件,并具有良好的观察条件;内隔墙整体应具备牢固、保温、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平整的特性。
- 实验室应根据所在环境和实际需求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外窗宜设防虫纱窗,底层、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的外窗宜采取防虫及防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 实验室利用既有建筑设计、装修、改造实验室的,应根据具体实验室的具体类型特点,按规定程序申报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审查和验收。
评估和控制主项
01
实验室空间高度
应根据实验室净高、吊顶及设备管道安装维护、结构梁板、建筑地面构造等综合要素确定合理的建筑层高。
不设置空调系统的实验室室内净高不低于2.8 m;当设置空调系统时,室内净高不低于2.6 m,局部小范围可不低于2.4 m。
特殊功能实验室的净高应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尺寸、安装操作及检修的要求确定。
02
实验室平面尺寸
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开间尺寸一般不宜小于6.6 m。
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由实验台宽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进深尺寸一般不宜小于6.6 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 m。
实验室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应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尺寸、安装操作及检修的要求确定。
03
走道
应根据实验室具体使用需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需求确定走道的宽度和高度。单面布房的走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双面布房的走道宽度不宜小于1.8 m。
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 m。
走道应直通疏散出口的方向。
走道楼地面有高差时,宜设缓坡坡道供小推车通行。
04
楼梯、电梯
供实验人员日常通行的楼梯,其踏步宽度应不小于0.28 m,高度应不大于0.17 m。
二层及以上设置的实验用房宜设置货运电梯。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可根据使用需求设置独立的污物电梯。
05
卫生设施
应根据实验室使用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设施、更衣室和保洁用房。
实验室建筑内宜设更衣间,设置更衣柜及换鞋柜,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0.60m2。更衣间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两者结合的布置方式。
06
公用设施用房和管道空间
公用设施用房宜靠近相应的负荷中心。
管道空间的尺寸位置及形式应根据实验室标准单元组合与公用设施系统结合设计而确定。管道空间设计应满足管道敷设、安装和维护检修的要求。
07
采光、通风
实验区内通用实验室、研究工作室,辅助区的业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资料阅览室,宜利用天然采光。利用天然采光的房间,其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
辅助区有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宜优先利用自然通风。实验室环境允许开窗通风时,应优先利用自然通风。
08
隔声、隔振
当环境噪声超标时,建筑物围护结构应采取隔声措施。
对噪声和振动敏感的实验室或实验台,应远离噪声和振动源,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隔振措施。
对于实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实验室,应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避免对实验室其他功能区的干扰。独立隔离的噪声源实验室,应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应符合所在地的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的规定。
对于实验过程中产生振动的实验室,应采取隔振隔离措施,避免对实验室其他功能区的干扰。独立隔离的振动源实验室,应采取消声隔振措施,应符合 GB/T10071的规定。
楼内及屋面的空调机房、排风机房等,其设备基础及管道支架等应采取隔振措施。